北京市
北京市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怀柔区总工会副调研员胡庆森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2015年12月,胡庆森为女儿举办婚宴,邀请区总工会干部职工37人参加,设宴3桌;2016年1月23日,再次举办婚宴,邀请镇乡工会干部11人参加,设宴1桌。两次违规收受47人礼金,共计2.07万元。胡庆森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昌平区殡仪馆党支部书记、馆长孙远兵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5年11月,该馆违规使用经营资金,为职工和协作单位人员购买86件羽绒服;2016年2月,为殡仪馆职工购买154张某温泉门票,同时送给协作单位25张温泉门票以及包、服装等礼品。两次共计支出15.63万余元。孙远兵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平谷区大华山镇西长峪村干部违规接受旅游招待问题。2015年12月,该村党支部副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梁自会、党支部委员兼村委会委员张淑兰、村委会委员梁自生和邢文清等六人,接受某建筑公司邀请,前往泰国、新加坡、马来西亚旅游十天,全部费用由该建筑公司承担。梁自会、张淑兰、梁自生、邢文清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北京市纪委)
1.红桥区教育局原党委副书记、局长马文娟滥发钱物等问题。马文娟以开展教师节表彰活动为由,从该局事业单位经费中支出47.6万余元,用于违规发放实物奖励;以“一把手”慰问金、加班补贴、教师节补贴等名义,从该局事业单位经费中支出199万余元,用于违规发放津补贴和福利。同时,马文娟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6年5月,马文娟受到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
2.北辰区市容园林委党委书记刘春刚办公用房使用面积超标问题。2016年2月,刘春刚未向上级请示,擅自启用已封存休息室,用于个人洗漱和临时休息,办公用房面积超过规定标准1倍;同时,对其他班子成员办公用房超标问题未予以制止。6月,刘春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宝坻区司法局党委副书记、局长张宝新公车私用问题。公车改革后,在2016年6月30日至8月5日期间,张宝新多次违规使用单位公务用车上下班。张宝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已退回公车使用费1040元。
4.天津联通公司行政服务中心副总经理高元龙违规接受宴请等问题。2015年11月13日工作日中午,天津联通公司本部五、六层改造项目工程终验结束后,高元龙及6名员工,违规接受施工单位宴请。下午,高元龙等人均未正点到岗上班。2016年3月,高元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市印刷物资公司副总经理孙宜利违规举办女儿婚宴等问题。孙宜利在女儿婚礼期间,邀请本单位职工和与单位有合作关系的企业负责人参加,并违规收受礼金9600元。2016年6月,孙宜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礼金已清退。(天津市纪委)
1.涞水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成办公用房超标问题。2015年8月,张成违规占用办公室、休息室,共28.67平方米,超出规定标准10.67平方米。张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遵化市地税局第一分局副局长陈小文违规收受购物卡问题。陈小文在负责企业纳税工作期间,四次收受房地产开发公司赠送的超市购物卡,共计2500元,用于个人日常消费支出。陈小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怀来县新保安中学校长任宝常违规为儿子大办婚宴问题。2015年5月13日、14日,任宝常为儿子举办婚宴45桌,违规收取学校89名老师礼金,共计36000元,造成不良影响。任宝常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责令其退还收受礼金。(河北省纪委)
壶关县桥上乡畜牧兽医中心站原站长吕王斌公车私用问题。2016年春节假日期间,吕王斌私自驾驶单位公务用车回乡过节,并驾驶该公车走亲访友。吕王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职。(山西省纪委)
阿尔山市五岔沟镇党委原副书记杨黔路违规操办“升学宴”问题。2015年8月15日,杨黔路在其管理对象城管中队中队长家中,违规为女儿举办升学宴,宴请单位同事,设4桌,收取11人礼金2400元。2016年6月16日,杨黔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内蒙古自治区纪委)
1.鞍山市铁西区公厕管理所主任马兆利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和公款旅游问题。马兆利违反规定使用单位资金赠送礼品礼金;违规组织本单位职工公款到外地旅游。马兆利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凤城市弟兄山镇向前村党支部书记田圣波违规收送礼品和操办“升学宴”问题。田圣波违规为子女操办“升学宴”。春节期间,田圣波违规使用村集体资金送礼。田圣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辽宁省纪委)
1.汪清县教育局原党委委员、办公室主任林治伟公车私用问题。2016年5月2日下午,林治伟利用“五一”期间保管县第一职业技术高中车辆的职务便利,私驾公车接送客人。6月28日,林治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被免去党委委员、办公室主任职务。
2.梅河口市文化馆原馆长修荣违规发放补贴问题。修荣在任馆长期间,该馆未及时向上级申报停发1名在编不在岗人员工资,并将该款置留账外,以住房公积金补助和医保款名义,违规给职工发放补贴。2016年6月14日,修荣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吉林省纪委)
1.汤原县司法局局长耿玉平、副局长庞庆君公款旅游问题。2015年1月,耿玉平、庞庆君借公务之机,去黄山旅游,并在单位报销旅游费用2263元。耿玉平、庞庆君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费用已追缴。
2.伊春市新青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行政管理员马宽海公车私用问题。2016年5月,马宽海利用职务便利,多次公车私用。马宽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黑龙江省纪委)
1.泗阳县庄圩乡副乡长周悦违规操办儿子婚宴问题。2016年1月14日至15日,周悦为儿子操办婚宴,收受95人赠送的礼金,合计2.9万元。其中,收受19名同事及管理服务对象礼金6500元。周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礼金已退还。
2.扬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副局长兼审计局局长张敏、建设局局长助理兼开发区园区发展中心有限公司总经理钱明违规公款宴请问题。张敏到钱明办公室商议对园区发展中心有限公司开展审计事宜,当晚接受钱明邀请,各自带领3名工作人员一同前往某酒店公款聚餐,饮用6瓶白酒。钱明弄虚作假,用会务费发票报销餐费1620元。参与聚餐的审计局2名工作人员酒后嫖娼,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另案处理)。张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钱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费用已追缴。
3.扬州市城管局副局长郭家训公款旅游问题。2015年6月和10月,郭家训借两次带队赴浙江杭州和宁夏中卫等地学习考察之机,擅自通过旅行社安排,分别绕道普陀山和嘉峪关、莫高窟等名胜景区旅游,花费公款共计43845元。在从浙江返回扬州当晚,郭家训等人还接受同行某区城管局负责人(另案处理)的公款宴请,餐费支出1236元。郭家训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参与公款旅游人员退缴绕道旅游费用。
4.镇江市丹徒区教育局原党委书记、局长常建国违规收受礼金等问题。常建国收受他人以节日为名赠送的购物卡,共计31.4万元;将电信收费返还款设为“小金库”,共计17.31万元。在组织审查期间,采取隐匿赃款、销毁证据等手段对抗调查。常建国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常建国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取消退休待遇,并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5.镇江市旅游发展委员会调研员王建国违规收受礼金等问题。王建国多次收受2个绿化养护单位负责人赠送的购物卡,合计1.6万元;连续5年领取下属单位以春节福利为名赠送的购物卡,合计1万元。王建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退缴违纪所得。(江苏省纪委)
1.桐庐县桐君街道君山村党总支委员朱建群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6年1月,朱建群在新房乔迁宴和儿子婚宴之前,邀请君山村辖区内3家企业(单位)管理人员参加宴席,并收受礼金7000元,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4月,朱建群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礼金已上交。
2.东阳市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原党支部副书记、站长蒋晓鹏公车私用问题。2015年10月至2016年4月,蒋晓鹏顶风违纪,公车私用15次,造成不良影响。2016年7月,蒋晓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免职处理。
3.舟山市定海区民政局原主任科员、双桥街道石礁社区党委原书记周福忠违规组织公款旅游、公款吃喝等问题。周福忠3次违规组织部分社区工作人员赴省外旅游,公款支付旅游费用5万余元;多次违规公款吃喝、出入高档娱乐场所,公款消费35万余元;以征地拆迁推进工作名义,违规向服务企业索要工作经费18.2万元,并将其中10.2万元以现金形式违规发放给工作人员;此外,违规以实物形式给工作人员发放春节福利,公款支出1万余元。2016年6月,周福忠受到开除党籍和撤销主任科员职务处分;在职人员违规费用已清退。(浙江省纪委)
1.合肥市粮食局第二仓库党委书记、主任叶际伟违规组织公款吃喝问题。2015年7月,叶际伟在兼任合肥国家油脂储备库党委书记、主任期间,违规组织该库领导班子公款吃喝,共计消费1180元。叶际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费用已追缴。
2.滁州市南谯区安监局安全生产监察大队一中队中队长姜占辉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6年春节前,姜占辉在对沙河镇例行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期间,违规收受采石场法人代表赵某某赠送的3000元加油充值卡。姜占辉受到行政警告处分,违纪款被收缴。
3.五河县浍南镇裴家村村委会副主任蒋士利违规操办喜庆事宜等问题。2015年10月,蒋士利以庆贺新房建成为由,在饭店宴请8桌,违规收受礼金14300元,其中违规收受镇村干部礼金2900元。在接受组织审查期间,不如实提供真实情况,对抗组织调查。蒋士利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违纪款被收缴。
4.枞阳县政府办公室行政科科长朱强等人违规使用公车加油卡问题。朱强和副科长王槐斌、文书科科长马先东在全县公车改革实施后,违规使用单位加油卡为私家车加油,共计3487.2元。3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追缴。(安徽省纪委)
1.将乐县大源乡党委原宣传统战委员林云收受节礼问题。中秋等节日期间,林云收受工程承包商送予的超市购物卡,总计5000元。林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追缴。
2.诏安县秀篆镇党委原书记徐伟武、原镇长陈志强违规公务接待等问题。该镇违规报支同城接待费用6.41万元,以购买茶叶名义,虚开发票报支异地接待费用5.46万元。2人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福建省纪委)
1.弋阳县发改委党组书记、主任陈伟东公款送礼问题。2015年春节期间,陈伟东违规用公款,向时任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周启南(另案处理)赠送红包礼金6000元。陈伟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免去党组书记、主任职务。
2.南昌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开发处处长黄祥斌等人公款吃喝问题。2016年3月8日,黄祥斌等7人在执行公务后,接受南昌市房协宴请,餐费共计1122元。黄祥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参与宴请的6人被诫勉谈话;有关餐费由个人承担。
3.遂川县城管局车队队长张建桥违规使用单位油卡为私家车加油问题。2016年7月8日,张建桥使用单位公务加油卡为其妻私车加汽油。张建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被追缴。(江西省纪委)
1.阳谷县广播电影电视中心违规发放补贴问题。该中心违规用业务经费,以电话补助、值班补助等名义,发放补贴。该中心正科级干部布中华、财务科科长闫高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补贴予以收缴。
2.金乡县中小企业局副主任科员张仰明为女儿操办婚宴问题。张仰明顶风违纪,为女儿操办婚宴,并违规收取礼金。张仰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退还违纪礼金。(山东省纪委)
1.安阳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寇全军违规收受礼金等问题。寇全军先后8次违规收受他人以各种名义所送礼金,共计3.7万元。同时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6年7月,寇全军受到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降为科员),违纪所得被收缴。
2.新乡县卫计委原党组书记、主任杜砚明违规操办丧事问题。2016年6月4日至15日,杜砚明在操办其母丧事期间,违规收受该委机关、下属单位及各乡镇卫生院60名工作人员所送礼金,共计10900元。7月,杜砚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免去党组书记职务,违纪所得被收缴。
3.鲁山县赵村镇违规发放福利问题。2016年1月3日,该镇党委书记曹大伟主持召开班子会,决定对2015年该镇重点项目分包人员发放生活补助。随后,从该镇工作经费中列支分包人员生活补助30000元发放。曹大伟对此负有直接责任。6月,曹大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人员违纪所得被收缴。(河南省纪委)
1.湖北石油分公司原党委书记、副总经理刘万江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等问题。刘万江退休后,以参加省市人大活动为由,继续使用在职时配备的超标车辆直到2015年3月。在此期间,刘万江除使用该车参加省市人大活动外,还用于探亲访友、商场购物、打球下棋、朋友聚会等私人活动,共发生公车私用费用2.7万元。调查期间,刘万江退赔了上述费用。刘万江还有其他违纪问题。刘万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省地质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庞红艳违规接受宴请问题。2015年10月25日晚,湖北银行恩施分行行长张毅等人,为祝贺庞红艳从恩施州政府调任省地质局工作,邀请庞红艳到某酒楼用餐,花费3798元,费用在恩施分行报销。庞红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张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解聘行长职务。
3.武汉市汉阳区教育局党委书记李卫平公车私用问题。2016年2月25日下午,李卫平下班后乘坐单位公车,至江岸区某酒店参加战友聚会,结束后乘该车回家;3月4日中午,乘该车至汉阳区某酒楼吃饭,下午乘该车回单位上班。李卫平串通他人向组织提供虚假供述和虚假行车轨迹,对抗组织审查。李卫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湖北省纪委)
1.省交通运输厅副巡视员陈健强违规参加下属单位公款宴请和娱乐问题。陈健强在担任省地方海事局局长、省水运管理局局长期间,先后五次违规接受邀请,并参加某下属单位以庆祝公司成立、年终总结会、春节团拜会等名义,组织的宴请和钓鱼、骑马、泡温泉、唱歌等娱乐活动,还在上述活动中收受该公司礼金,共计1.7万元,所有费用均在该公司财务报销。在组织审查期间,陈健强认错态度较好,主动上缴违纪所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长沙县供电公司办公室主任王杨波违规接受宴请等问题。2016年,王杨波先后三次违规接受利益关联企业负责人宴请或高消费娱乐活动,消费共计14598元,并存在工作日午间饮酒、违规接受礼金等问题。王杨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和免职处理。(湖南省纪委)
1.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光明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何振锋违规大吃大喝问题。何振锋先后四次,用村委会经费支付村委会聚餐费用,合计2.43万元。何振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费用已追缴。
2.阳江市江城区岗列街道办水产技术推广站站长陈创洛、综合服务站副站长林良凤违规领取津补贴问题。陈创洛、林良凤在岗列村挂职期间,除在原单位正常领取工资、补贴外,还分别违规在岗列村村委会领取各类补助等共4.11万元、2.96万元。2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费用已追缴。(广东省纪委)
1.宾阳县甘棠镇旺龙村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王马锦违规公款吃喝问题。该村委会多次利用村级办公经费及各种专项工作经费集体聚餐吃喝,共计支出16181元。2016年5月30日,王马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忻城县大塘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站违规发放福利问题。该站以虚开车辆维修、电脑耗材、办公用品发票等方式,套取单位办公经费,共计35000元,用于发放单位职工福利。2016年6月,站长莫众棡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副站长覃祝勇、莫增胜、计生专干兼会计卢海燕,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时任计生专干兼会计罗凤青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
1.乐东县林业局原副局长、党组成员邢福善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5年5月24日,邢福善在其儿子结婚时,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王某某等3人礼金各1000元。此外,邢福善还存在其他收受他人财物行为。邢福善受到留党察看二年、行政撤职处分,按科员职级安排工作,并将其违纪所得予以收缴。(海南省纪委)
1.高县档案局党组书记、局长黄应友公款报销私人租车费用问题。黄应友将个人租车产生的费用在单位报销,共计1.7万余元。黄应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退赔相关费用。
2.北川羌族自治县新农合中心主任罗鸣违规收受礼金问题。罗鸣在其办公室内,收受某管理服务对象礼金5000元,并将该款用于个人日常支出。罗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
3.资阳市雁江区住建局党委委员、沼气局局长张祥利违规操办婚宴问题。张祥利在资阳某酒店为儿子举办婚宴,邀请区住建局部分职工参加,并收受礼金3300元,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张祥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退还违规收受礼金。
4.彭州市葛仙山镇正科级干部肖佑松违规操办生日宴问题。2016年3月2日,肖佑松在未提前申报情况下,不请假离岗,在镇某酒店为孙子举办周岁生日宴,并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合计3100元,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肖佑松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退还违规礼金。(四川省纪委)
1.开阳县司法局米坪乡司法所所长舒涛公款旅游问题。2015年10月,舒涛借在浙江大学公派培训之机,到乌镇游玩,并将产生的住宿费公款报销。2016年6月,舒涛受到行政警告处分,被责令退赔违规报销费用。
2.镇宁县寄宿制中学校长王厚才违规操办酒宴问题。2016年1月,王厚才申报备案操办女儿婚庆酒席28桌,但实际操办44桌。2016年6月,王厚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遵义市汇川区个体私营经济协会工作人员周光剑违规收受礼金问题。周光剑在被抽调到区工商局微企办工作期间,先后两次收受服务对象现金,共1.7万元。在开展专项监察时,周光剑将1.7万元退还。2016年6月,周光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水城县史志办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该办通过虚造加班花名册、虚开发票等方式,套取资金7.1万元,以加班费、稿费等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2016年5月,该办主任郑应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贵州省纪委)
拉萨市柳梧新区管委会公安局驻机场检查站负责人唐渝公车私用问题。2015年9月26日,唐渝驾驶公车参加朋友聚会,将公车停放在饭店门口。2015年12月,唐渝受到行政警告处分。(西藏自治区纪委)
1.留坝县公安局违规赠送礼品等问题。该局多次违规购买赠送土特产,共计73593元;违规用办公经费,发放元旦、春节、端午、中秋、国庆等节日补助,及交通、下乡、通讯补助,共计154215元。2016年2月,该局党委书记、局长王贵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副政委、纪委书记朱永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
2.镇坪县曾家镇琉璃村村委会主任陈显鹏违规操办女儿婚宴问题。2016年2月,陈显鹏在家中为女儿操办出嫁宴席,共70桌,违规收受礼金6.16万元。陈显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退还违纪资金。
3.凤县坪坎镇卫生院院长陆建刚公车私用问题。2016年7月25日,陆建刚违反应急车辆管理规定,驾驶该院病人转运车外出,耽误急救病人转院救治;次日,驾驶该车,带家属前往市区处理私事。9月,陆建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陕西省纪委)
1.甘南州引洮济合建设管理局挪用资金违规购买礼品、土特产问题。该局挪用工程建设资金购买礼品、土特产。时任局长包永红因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兰州高新区定远镇歇驾咀村村委会主任蒋波违规报销燃油费问题。2015年3月至12月,蒋波利用职务便利,违规为其私家车报销燃油费共计5903元。蒋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报销费用收缴财政。(甘肃省纪委)
玛多县农牧林业科技局草原监理站违规发放购物卡问题。该站把开展阳光工程培训剩余的误餐补助,给8名干部职工发放购物卡(每张2200元),用于购买户外服装。站长李才让措被通报批评,违规发放购物卡资金被收缴。(青海省纪委)
1.宁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院长宋珽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问题。宋珽任财务处长期间,违规提取科研管理费,为本处及相关工作人员定期发放科研管理绩效补助和加班补助。宋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宁夏大学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处长李建设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问题。李建设任科技处长期间,以科研项目评审、论证、咨询补助费名义,违规用科研管理费发放补助,同时超范围给其他部门相关人员发放补助。李建设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3.宁夏医科大学中医学院院长王全年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问题。2015年6月,王全年在组织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期间,违规用硕士学位点建设经费发放劳务费。王全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
1.沙雅县托依堡勒迪镇英其满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热合曼·珀拉提违规公款旅游问题。热合曼·珀拉提以完成粮食上缴任务奖励为由,安排4名村干部到乌鲁木齐等地公款旅游。2016年8月,热合曼·珀拉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吐鲁番市高昌区计生委原党组书记、副主任武兵违规发放福利问题。武兵在任统计局局长期间,虚开发票套取公款用于发放福利、节日慰问等。2016年7月,武兵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
十师北屯市环卫处处长郑辉违规发放福利问题。郑辉将销售树苗、购买树苗退款及在外承揽工程、出租挖掘机等收入不入账,安排工作人员公款私存1316274.16元。其中,用于单位日常支出、发放福利、请客送礼等610991.08元。2016年5月,郑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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