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委30条、滁州市委26条和明光市22条规定精神,紧盯一个个时间节点,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坚决防止不正之风反弹回潮,努力营造廉洁过节、风清气正的浓厚氛围,我市多举措狠抓节日期间作风建设。
一是下发文件,明确要求。市纪委及时下发《关于严明“中秋”、“ 国庆”两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要求全市党员干部增强纪律意识,强化自我约束,自觉做到“十个严禁”,即:严禁“酒桌办公”和违规公款宴请;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严禁向下级机关单位和企事业单位报销、摊派、转嫁费用;严禁违规使用公车和私车公养;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严禁公款旅游;严禁用公款赠送月饼、烟酒等节礼;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各类支付凭证;严禁接受或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
二是印发通报,以儆效尤。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市纪委通报了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对明光市广播电视台党组书记、台长范广金和原党组书记、原台长孙宗林违规发放津补贴、明光市涝口中心小学校长查恒文违规公款吃喝、明光市石坝镇石坝村原党总支书记孙李平、石坝镇东贾村原党总支书记付长江、石坝镇汪北村原党总支委员、村委会原主任廖全喜违规公款吃喝等问题进行公开通报曝光,要求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通报的案例中汲取教育,引以为戒,保持警醒,时刻警觉,严守党纪国法,做守纪律讲规矩的表率,廉洁履行岗位职责。
三是召开会议,严明纪律。两节前夕,市纪委组织召开党风党纪监督员和特邀监察员工作会议,学习传达我市中秋、国庆“两节”有关纪律要求和近期查处的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精神,安排部署我市“两节”期间纪律作风明查暗访工作,并对两节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重申纪律要求。会议要求各位党风党纪监督员和特邀监察员要认真学习领会各级作风建设有关要求精神,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和重要事项,加大明查暗访工作力度,确保各级规定落地生根。
四是落实责任,勇于担当。各地各单位党委(党组)认真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严明“中秋”、“国庆”两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防止节日期间“四风”反弹作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既要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带头执行各项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带好班子、管好队伍,做到真抓真管真担当、真严真查真问责,督促党员干部切实以严的标准、实的举措保证各项纪律要求落到实处。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处理,抓早抓小、动辄则咎。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通过明查暗访、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巩固深化“酒桌办公”和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四风”等专项工作成果。
五是加强监督,严格追责。市纪委会同市场监管、地税等有关部门成立七个检查组,定期不定期对全市各地各单位中秋、国庆“两节”期间作风纪律加大明查暗访力度,对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规避组织监督,违规聚餐、“酒桌办公”,出入私人会所,组织隐秘聚会等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并从严从重处理,典型问题及时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形成强有力震慑。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发生严重“四风”问题的地方和单位,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安徽省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坚决实施“一案双查”,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追究有关领导责任,还追究党组织的责任,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市纪委开通监督举报电话:12388和举报邮箱:mgxfjb@126.com ,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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