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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光市把握关键环节,深入推进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
编辑日期:2015/8/21 15:22:57  来源:  发稿人:  阅读次数: 次  [ 关 闭 ]

一是动员部署“快”,省、滁州市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动员会议后,我市高度重视,及时向市委常委会专题传达省、滁州市动员会精神以及我市贯彻落实意见,并于7月28日下午召开全市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会议,及时印发《关于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全面启动实施。

二是自查自纠“全”,各地各单位在党委(党组)的领导下,组织各科室、各基层站所、村(社区)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排查“四风”和腐败问题,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和整改,性质严重的,要严厉惩处,切实做到真查、真纠、真改;

三是问题线索排查“深”,突出排查重点,重点围绕十八大以来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开展线索排查,市纪委会同民政、财政、农业、水利、卫生、计生等部门和检察机关,开展线索排查,并实行周报告制度。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列出线索清单,建立工作台账,及时交办督办,实行销号管理;

四是监督检查“活”,市纪委通过发函督办、约谈交办等方式,推动查处工作。对性质严重、影响恶劣或群众反映强烈的典型问题进行重点督办,必要时直接查办;对问题比较复杂的案件,以及调查进展缓慢或处理不到位的,实地督办,确保落实到位。

五是纪律审查要“严”,坚持“一案双查”, 对群众身边“四风”问题突出的,依然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以及出现严重腐败案件、影响恶劣的,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还要追究领导责任,以严厉“问责”倒逼工作落实,推动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六是制度建设“细”,坚持查处与整改并重,纠正问题与完善制度并重。对专项工作中发现的典型性问题,进行认真分析总结,做到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管、公共服务以及涉农补贴、民生资金等领域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完善权力清单,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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