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识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江苏省高邮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朱勇: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既是雷霆手段也是菩萨心肠。党规党纪严于国法,基层党员干部离群众近,更必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让纪律和规矩成为不可触碰的底线,保障中央政令畅通,保护好人民群众利益,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而只有把纪律管到位、严到份,才能从根本上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保护好“森林”。基层的无数案例表明,领导干部“违法”都是从“破纪”开始。守住纪律这条底线,抓早抓小,才是对干部的真正爱护。
四川省邛崃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邱伟:纪律是管党治党的尺子,是不可触碰的底线。纪委要理直气壮、名正言顺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用纪律衡量党员干部行为,守住纪律这条底线,不能不知不觉退到法律的底线上。如果多数党员都“脱管”,对纪律浑然不觉,不把纪律当回事,只有严重违纪违法领导干部受到惩处,其结果必然是组织涣散、纪律松弛。
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曹业慧:腐败问题往往是从纪律的突破开始,“温水煮青蛙”,慢慢地就回不来了。基层流行一些错误看法,比如,“拿点烟酒礼品无所谓,只要不把现金、购物卡揣在兜里,就不算违纪违规”。这些都说明了用纪律管住小事小节、管住大多数的紧迫性和必要性。纪律和规矩绝不能因为所谓的“惯例”而“破例”,必须严格起来。
福建省浦城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吴建松:纪检监察机关尽责履职的目的是治病救人,而不是一棍子把人打死。我们党培养干部不容易,保护好干部更不容易,只有坚持抓早抓小,让违纪违规行为动辄则咎,才是对党员干部最大的关心和爱护。有党员干部轻微违纪,纪委在第一时间扯扯袖子、咬咬耳朵,让纪律“感冒”的干部,及时地喝下一碗执纪的“姜汤”,甚至是当头棒喝,就不至于把小问题拖成大问题,导致无法挽回的地步。
安徽省颍上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潘江徽:纪律和规矩,既是“紧箍咒”,也是“护身符”。从爱护和保护党员干部的意义上说,纪律和规矩是党员干部成长道路上的“安全带”。重纪重规、守纪守规,才能有幸福“保单”,才会一路平安;而不守纪律、不讲规矩,肯定是“此路不通”。
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展延安:党规党纪是党的生命线,是管党治党的重器。有些党员干部只把思想防线设在反对腐败上,认为自己只要不贪不占,不搞腐败就行了;有些党员干部对纪律规定还置若罔闻,顶风违纪,认为违反纪律是“小节”,心中无敬畏,行为没底线。不良作风和腐败行为背后反映的就是党的纪律松弛、规矩不彰。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必须把纪律挺在前面,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
广东省开平市纪委常委邱镇尧: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正如一个路口没了信号灯就会乱套,一辆火车离开了铁轨就要出事,一个人不守纪律不讲规矩,就要出问题、栽跟头。有的党员干部之所以会犯错误,就是因为从不守纪律不讲规矩开始,直至坠入深坑不能自拔。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通过抓早抓小、严格执纪,能防止更多的人由违纪坠入腐败深渊。
河北省南和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曹培:纪律建设是治本之策。党员干部违法必先违纪。贪污腐败等问题毫无疑问是纪律审查的重点,但违反纪律恰恰是这些问题的开头,更需要引起高度重视。纪委不光要办大案,更要用党章党规党纪去衡量党员干部行为。抓好纪律建设,使纪律成为不可触碰的“带电高压线”和“防火墙”,做到经常化、长效化,才能对党员干部当头一棒,及时提醒,守住纪律这条底线。
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郑远超: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是纪检监察机关深化“三转”的必然要求。以前纪委对抓早抓小、防患于未然缺乏应有的重视,致使一些党员干部处在纪律“脱管”状态,助长了部分党员干部的侥幸心理,不把纪律当回事,一定程度上造成党员干部队伍的战斗力凝聚力弱化,阻碍事业发展,损害群众利益,危害党的执政根基。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要把严明纪律体现在日常管理监督中,严格执纪、动辄则咎、抓早抓小,使党员真正敬畏纪律、遵守纪律。
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面临哪些难题?
上海市宝山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章俊荪:实践中,目前至少还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或误区。一是有些单位不想或不敢严抓纪律,发现党员干部有违纪后,或担心有损声誉,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不想查处;或不以为然,听之任之,不去查处;或担心报复,怕得罪人,不敢查处。这些都会助长违纪违规现象发生。二是只重抓大案要案。有些纪检监察机关只重视查办大案要案,忽视日常监督执纪,只盯住违法案件,对违纪“小错、小节”看不上眼,错把法律当尺子。
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柴高坤:从纪检监察机关自身来看,普遍存在三种不良心理倾向:一是好人心理作怪。不少纪检监察干部受制于少得罪人的好人心理,不敢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二是大案要案政绩观作怪。如果把腐败的存量比作金字塔,那么违反法律的腐败分子就在金字塔尖,违反纪律规矩的就在塔底,一些干部只盯着“塔尖”,忽视对“塔底”的监督,错把法律当作了尺子。三是一些干部行使自由裁量权时对熟悉的人尺度就放一放,对不熟悉的就紧一紧。
四川省资中县纪委副书记王君:一是一些地方出于政绩考虑,在项目建设、招商引资等方面急功近利,往往只看结果不看过程,下级为完成任务往往四处找关系、求通融,甚至不惜违反组织原则、组织程序,而纪委面临这种情况办法不多。二是问题发现难。一些违反政治纪律和规矩的行为大多发生在内部,隐蔽性、私密性强,一些干部群众也存在误解,觉得领导干部违反纪律就是“小节”,鲜有群众因这些问题举报。三是拉下脸面难。基层地方小、熟人多,彼此低头不见抬头见,一些纪检干部觉得“区区小事”不值得“大动干戈”,往往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陕西省兴平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史朋宣:一是理念滞后。部分党员干部对纪律和规矩在管党治党中的作用认识不足,更不能从保障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统一步调,令行禁止的组织保障角度来认识。二是了解不够。部分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对应该执行的纪律和规矩一知半解,很多腐败分子就是从无知发展到无视。三是执行不强。执纪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党员干部身边触碰纪律和规矩红线的行为,特别是小事小节得不到及时纠正和惩处,“破窗效应”就不可避免。
湖北省广水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石守超:监督执纪处理难到位。一些轻微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虽有针对性的宏观条款,但没有具体的细则和办法,处理可能会畸轻畸重,不能一把尺子量到底。比如对于公款吃喝的问题,各地在处理中没有统一的标准。
江西省万载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李雪梅:纪律审查导向有偏差。一些纪检监察机关评优评先多以查办大案要案为主要依据,客观上给执纪人员传递了错误的执纪导向。有的执纪人员以查办大案要案论英雄,对反映问题笼统、难以查证核实的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在可予谈话函询情况下,担心打草惊蛇,不愿谈话函询,而作了暂存处理,待时机成熟后再将被审查人一举拿下,客观上放纵、“养肥”了一些违纪违法人员。
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田醒民: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难题,主要在于“纪”的观念不牢、“挺”的力度不大、“前”的意识不强。一是从普通党员来看,纪律观念还没有真正树立起来。有的对什么是纪律,有哪些纪律,为什么要把纪律挺在前面,说不清、道不明、讲不透;有的认为违反纪律是小事、小节,无关大局、无伤大雅,如果因此受到处分,有的心生委屈,有的还抱着无所谓的态度,这也是“四风”问题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二是从党组织来看,教育管理不够。有的认为纪律建设是虚的,没有把严明纪律体现在日常的工作生活中,这也是导致一些党员干部纪律观念淡薄的重要因素。三是从纪检监察机关来看,“三转”不彻底,在工作摆布上,重查办大案要案,轻日常监督执纪;在查办案件上,重违法犯罪线索,轻违规违纪行为;在处理违规违纪行为上,重组织处理、纪律处分,轻函询、诫勉谈话等抓早抓小措施,不能及时处理违反纪律和规矩的行为,没能守住纪律这条底线,不知不觉退到了法律的底线。(记者 李志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