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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光市多措并举促过好“廉”节
编辑日期:2014/9/11 10:48:26  来源:市纪委党风室  发稿人:  阅读次数: 次  [ 关 闭 ]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有关精神,中秋国庆期间,我市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多措并举,狠抓落实,狠刹中秋国庆期间用公款购买月饼、购物卡等节礼、公款吃喝、公车私用、违规收受礼金、有价证券和各类支付凭证、以及滥发津贴、补贴、现金和实物等不正之风,努力营造欢乐祥和、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一是下发文件,严明纪律。市纪委印发了《关于严禁在“中秋”、“国庆”期间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等节礼的通知》,要求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坚决刹住节日期间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等节礼等不正之风,领导干部要以“钉钉子”精神切实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工作的落实,忠实履行好自己的职责。

二是编发短信,提前预警。节前通过短信平台给全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编发“四不过廉节”廉政短信,做到提前预警。即,“八项”规定不能忘,“四风”之行不能为,红包节礼不能取,主体责任不能丢。

三是多管齐下,狠抓落实。市纪委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明确专人负责群众举报,广泛接受群众监督;中秋国庆期间,组织市党风党纪监督员和特邀监察员通过调研、走访等形式对各地、各单位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和“十个严禁”情况进行监督,未发现公款吃喝、公车私用等现象。

四是加强监督,明查暗访。结合实际制定《明光市关于中秋国庆期间严守“八项规定”精神的督查方案》,采取明查暗访、重点抽查、专项检查和信访受理等方式,对全市各乡镇(街道)和市直各单位执行“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中秋国庆前后通过检查单位公款支出账目,到商场超市检查购物单据,看三公经费使用是否违规,有无公款购买月饼、节礼;通过到酒店、娱乐场所检查,看有无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公款消费等情况进行明查暗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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